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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环境第三方治理正当时

  • 发布日期:201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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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8,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行环境第三方治理和服务实施方案(试行)》。此次方案的推行,将极大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从而不断提升我区污染治理水平。 

     

   

     

 

  2018年,全区推行环境第三方治理和服务的政策制度基本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规范诚信的市场机制初步形成,环境治理领域采用第三方治理企业占比显著提高,环境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到2020年,培育一批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环境第三方治理骨干企业,环境第三方治理的新业态和新模式趋于成熟。 

     

 

     

  1.坚持排污者付费。根据污染物种类、数量和浓度,排污者承担治理费用,受委托的第三方治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专业化治理。 

     

  2.坚持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尊重企业主体地位,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积极培育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3.坚持政府引导推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创新投资运营机制,加强政策扶持和激励,强化市场监管和环保执法,为社会资本进入创造平等机会。 

     

   

     

 

  首先要改革投资运营模式,保障公共环境权益。推动环境公用设施管理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化模式转变,实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监管分开,形成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管理专业的市场化运行机制。 

     

  其次要合理确定收益,完善机制。具体做法为,对特许经营、委托运营类项目,要参考本行业平均利润、银行存贷款利率等因素,科学确定投资收益水平,并逐步向约定公共服务质量下的风险收益转变,政府不得承诺不合理高额固定收益回报。对环境绩效合同服务类项目,要建立公平、合理的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公共财政支付水平与治理绩效挂钩。完善价格调整机制,明确约定中标价的调整周期、调整因素和启动条件等。 

     

  第三要推进审批便利化,优化市场环境。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开展的第三方治理项目,要认真编制实施方案,从项目可行性、财政负担能力、公众意愿和接受程度等方面进行科学评估和充分论证,各相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快规划选址、土地利用、节能、环评等前期建设条件的审查。各地区要改进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 

     

     

 

 

    

     

  再造北疆碧水蓝天  

  通过十二五艰辛的努力,圆满完成国家下达给自治区的减排任务,同时有力地助推了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提升了各级政府环境保护意识  

  十二五期间,从自治区到盟市、旗县区都将减排列为民生工程之一,每年都作为政府综合督查工作中的一项指标;成为自治区党委对盟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三位一体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并实施一票否决”;减排工作已成为自治区政府研究经济发展考虑的重要内容,重点项目首选减排任务完成好,有总量指标的地区,倒逼各地区减排工作。 

  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腾出了空间  

  通过污染减排工作,全区主要污染物增长水平得到控制,为经济发展腾出了空间。 

  发挥了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助推器的作用  

  污染物总量减排作为十二五期间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抓手,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了技术装备水平、转变了工业经济发展方式,提高了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钢铁、有色冶炼、造纸等行业产业水平有所提升,行业集中度有所提高,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小编寄语:  

  有效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具有多方面的制度优势,可以显著降低政府执法管理成本,便于环保部门集中监管,减少企业的边际治理成本和达标排放成本,改进企业达标排放率,大幅提高治污效果,促进环保企业和产业发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是各领域开展环境污染治理的新选择,是促进环境服务业发展的有效措施,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对此,内蒙古已经积极行动起来,但是,第三方治理作为一项管理制度创新,其最终在内蒙古完全生根,则不可能一蹴而就,尚需循序渐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