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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司法体制改革

  • 发布日期:2016-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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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之年,也是攻坚之年。相关部门将重点推出哪些司改举措?今年司改将完成哪些任务、达成什么目标?记者日前获得了第一手信息。 

     

   

  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的体制机制,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筑起了防止干预司法的制度防火墙。健全冤假错案发现受理、审查办理、监督纠正等机制。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新增人民陪审员2458人,选任人民监督员466人。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出台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选择7个盟市院及所属基层院开展试点。 

   

     

  推进社区矫正制度改革。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按照社区服刑人员数量核定社区矫正经费的制度。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司法局全部设立社区矫正工作机构,为盟市、旗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配备了近300名警察。推进信息化建设,社区服刑人员全部安装了防分离的新型定位系统,实现了社区服刑人员精准监控,全区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再犯罪率(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出台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放宽了公民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了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率先建成了全国统一的12348蒙汉双语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区乡镇依托基层司法所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自治区、盟市、旗县、乡镇、嘎查村五级法律援助网络,实现了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牧区半天的法律援助服务圈。全区建立了100个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2034个法律援助站、10491个法律援助联络点。 

  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建成全区统一的网上信访信息综合平台,全面开展网上信访。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制定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工作实施规范、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办法、涉法涉诉信访事项问责办法,实现涉法涉诉信访与普通信访有序分离、涉法涉诉信访与司法程序有效衔接。2015年共受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1.73万件,其中依法导入法律程序9499件,导入率55%,较上年提高8个百分点。出台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出台司法救助实施办法,筹措司法救助资金7969.4万元,2566名当事人得到司法救助。 

     

     

   

     

     

  依托现代信息手段,进一步完善公开机制,创新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全面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在审判公开方面,积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司法公开网投入使用,已全部实现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开,较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中西部地区法院三年内全部实现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提前两年。在检务公开方面,建立了全区统一网上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盟市院及95%以上的基层院全部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在警务公开方面,建立了以公安政务微博、微信、微视为框架的现代化警务公开系统,研发了全区执法公开查询系统。在狱务公开方面,开通了监狱局对外门户网站,设立了狱务公开专栏。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拓宽狱务公开方式方法,全面开展标准化会见室建设,主动接受检察机关、上级机关、罪犯及其家属和社会的监督。 

   

  探索公调法调检调对接联动机制,通过诉前引导诉中调解、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等,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对接。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衔接配合的方法和途径,在公安派出所、交警大队、医疗卫生机构、物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信访办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或人民调解窗口,成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受行政机关委托或协助行政机关调处矛盾纠纷。通过自建、共建、依托行业协会组建等多种形式,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截止去年年底,全区已实现了道路交通、医疗、物业纠纷调委会在旗县中心镇的全覆盖。全区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共15.5万件,调解成功率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