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欢迎来到鄂托克旗人民政府!

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闻中心 > 今日鄂托克

我旗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硕果累累

  • 发布日期:2018-01-15
  • 文档来源:鄂托克报社
  • 作者:张鹏

  近年来,我旗大力开展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后续管护工作,逐步建立起科学规范、高效运转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强化三项措施、落实两项保障、建立一个体系,统筹推进,最终达到“五新”标准,建设美丽乡村。 

  采取三项措施。强化设施建设,组建管护新队伍。投入各类资金2000余万元,新建垃圾压缩站12座、清洁厕所148座、垃圾池121处、垃圾箱1100余个,并配套购置垃圾转运(清运)等大小车辆426台,极大提升了农村牧区环境卫生硬件设施建设水平。各苏木镇组建了 78 支保洁队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明确划分区域、人员责任。强化分类管护,展现农牧区新氛围。各苏木镇与农牧户均签订了“门前三包”责任制,明确管护责任;人口居住集中的嘎查村实行了“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旗处理”的环境卫生保洁模式;牧区或居住分散的半农半牧区,采取自行分类减量、就地处理的方式进行保洁;城郊结合部和距离城区较近的村庄实行了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探索执法新模式。组建成立了旗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指导中心,在全旗6个苏木镇组建综合执法局,开展村镇建设、环境保护、村容村貌等综合执法。截止目前,指导中心联合党政两办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9次,通报各类问题380余个,提出整改建议30余条;各苏木镇执法局共下达执法文书85份、拆除违章建筑20余处。 

  落实两项保障。落实制度保障,探索管理新机制。成立了旗、苏木镇两级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制定出台《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实施细则》《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和《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等制度,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全旗“五位一体”实绩考核范围。落实经费保障,激发管理新动力。将所有行政嘎查村、农村社区“农维费”以每年5万元的标准列入旗财政预算,并专项设立200万元环境综合管理奖励资金,根据日常督查、半年考核和年底验收等评分结果,对在该项工作中做出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目前,2017405万元“农维费”已全部拨付到位。 

  建立一个体系。创新推行第三方治理,建立治理新体系。招标引进实力强、信誉好的第三方环卫保洁公司,负责人居环境保洁与垃圾清运工作,探索推广“政府委托管理、企业全面负责”的环卫管理新机制。同时,环卫主管部门依法与保洁公司签订环卫作业承包合同,建立层级考核制度。鄂托克经济开发区、木凯淖尔镇、蒙西镇、乌兰镇率先推行环境综合整治第三方治理。截至目前,第三方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预计年可节约财政资金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