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旗人民法院执行一局第十团队以调解方式执结一起十四年的民间借贷积案。燕某某十四年前就因欠债被诉至法院,多年以来总以无钱无产为由四处躲避,拒绝履行还债义务,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长期得不到维护。
执行第十团队工作人员接手此案后,率团队四处打听被执行人行踪,得知燕某某倒贩羊皮到达乌兰镇后,第十执行实施团队一行连续多日去全镇所有皮毛市场打探燕某某的行踪。八月中旬,终于将燕某某堵在皮毛市场并依法将其拘传回执行局。
面对燕某某一贯偷滑耍赖的做法,执行第十实施团队成员严厉地批评了其逃避法院执行行为的违法性,督促其立即想办法履行债务,如不履行债务将依法采取拘留措施。迫于法律的威严,被执行人终于答应以牲畜抵顶债务的方式履行义务,执行人员又及时做申请人的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已牲畜抵债的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为防止当事人反悔,又不顾辛劳,带着双方当事人到牧区现场将牲畜交付,回到单位时已是深夜近十二点,一起长达十四年的积案得以执结。